会员权利:
1、享有参加以“关注民生 扶弱济困”为主题开展的活动。包括(服务三孤、留守学生、特殊家庭心理抚慰、贫困助学、一加一帮扶弱势群体等)。
2、享有根据自己的意愿、时间、能力等条件,选择参加志愿活动的权利。
3、享有知晓涉及自身参加志愿活动结果与评价的权利。
4、享有参加创业就业、技能培训、社会实践及项目扶持的权利。
5、企业享有活动冠名及联办的优选权利。
6、享有参加心理素质、团结协作培训、沟通交流及推荐人才的权利。
7企业享有企业文化、企业形象及年度举办的各项活动的宣传。
8享有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爱心企业及优秀志愿者评选的权利。
9、对本俱乐部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利。
10、享有本俱乐部的选举、被选举和表决权利。
11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会员义务:
1、有积极参与活动、缴纳会费及协助俱乐部发展新会员的义务。
2、活动过程中有积极接受安排和管理的义务。
3、维护俱乐部权益、执行俱乐部决议。
4、遵守法律法规、遵守俱乐部章程和其他管理制度、维护俱乐部声誉和形象的义务。
完美春天志愿者俱乐部会员代表大会
二零一一年一月二日